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在江苏徐州,一个拥有“徐州市优质结构工程”“古彭杯优质工程银奖”等荣誉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完毕一个多月后发现质量问题,引发诉讼。2019年4月12日,铜山区法院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判决施工方荣翔公司给付项目建设单位派乐滋公司修复费用1072852.64元。
因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江苏派乐滋食品有限公司将果蔬厂房二期工程及预处理车间工程先后承包给徐州荣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派乐滋公司发现地坪整体性质量出现问题,随后又陆续发现支撑柱体、屋面工程严重偷工减料、材料不合格、门窗材料与设计不相符等系列质量问题。
而法院的判决,从法律上证实,工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这一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竟先后被徐州市城乡建设局评定为“徐州市优质结构工程”和“古彭杯优质工程银奖”,这比“豆腐渣”问题更骇人听闻。
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竟然验收合格并评优,无疑会引发公众的质疑;而“质监站工作人员身兼两职”的奇葩身份,更加重了官商间“亲而不清”的疑点―――铜山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向该工程所委派的监督联络人姜某,同时还兼任施工单位荣翔公司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出现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上;工程验收时,姜某既是代表质监站作为工程验收的召集人和验收人,同时又代表荣翔公司在《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审批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工程质量监督的公权力与被监督的施工单位,存在“一家人”的嫌疑,如此“官商机制”下,工程验收的公正性从何谈起?如此一来,“豆腐渣”工程被验收合格并评优,也就不奇怪了。
鉴于工程质监站工作人员身兼两职、亦官亦商,其营私舞弊的疑点非常大,对此,当地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相信,关于“豆腐渣”工程被验收合格且评优等问题,内情很快会见光。
但尽管如此,质量监督不严导致的“豆腐渣”工程问题,依然是个沉重的话题。按理说,目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一个现场监理,一个工程质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不可谓不完善;而如果一个官商“亲而不清”,就可以瓦解严密的监督机制,甚至施工单位自恃有后台,因而对已“验收合格”且评优的工程,就算有明显的“豆腐渣”问题,也“离柜概不负责”,叫人担心,建筑领域某些角落的规则和秩序,是否太脆弱?
我们在不断在治理“豆腐渣”问题,但“豆腐渣”工程始终不能绝迹,仍隔三差五曝出,本案是否具有代表性,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