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的确山县维也纳小镇二期的房子,房子没有通过住建局验收,就强迫我们交房,到现在电梯都不能用,有很多业主都住进去了,上下楼很不方便,请记者同志关注一下吧。”家住确山县维也纳小镇的业主李女士打来电话。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到确山县维也纳小镇小区进行了调查。
【业主反映】维也纳小镇二期工程没有验收,就强制交房
3月9日确山县的李女士打电话向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反映称:“自己是确山县维也纳小镇二期的业主,已经入住小区快一年了,但到现在小区的电梯都还没有通电使用,家里有老人,上下楼都不方便,后来一打听才知道,该小区二期根本就没有通过验收,就强制给我们交房了,到现在小区的路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土路,墙角等细节问题都还没有解决,我们业主也成立了维权群,借3·15来临之际,希望记者关注一下。”
3月10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来到位于确山县桂花路的维也纳小镇,小区的二期工程位于小区内的东北角,总共有6栋楼,分别是6#7#10#13#18#23#楼,在这些楼的前方都存在着大面积的路面没有硬化,还保持着土路状态,在交房的6栋楼中,记者在楼道内没有见到任何的消防设施,电梯都是处于停运状态,墙角等一些细致工程还待完善,在7号楼中,记者见到一位正在装修的业主,业主告诉记者: “小区是在2018年6月23日的时候,通过发短信通知业主,必须在6月23日24日25日三天之内完成新房交付,交房时,我们都不知道这房没有通过住建局的验收,是事后才听说的,记者,你可以到处看一下,我们的路面,墙角都没有修,更可气的是,快一年了,电梯到现在都没有用上。”
【开发商回应】物业没人回应,老总电话无人接听
随即记者来到维也纳小镇的物业,中汇物业管理接待办,当记者说明来意时,物业工作人员无人愿意回应此事,记者拨打了维也纳小区总经理宋总的电话,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记者又来到确山县住建局,从住建局那里得到证实,维也纳小镇二期工程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交房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关于此事的进展,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