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我省已经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拟通过实施办学条件提升、高中大班额化解等四大工程完善四川高考综合改革。
据介绍,此次《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是——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行分类施策,用两年时间全面提升全省高中阶段办学条件,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进一步完善。
按照《指导意见》,我省将重点实施四大工程——
教师保障工程:到2020年8月前普通高中师生比达到国家标准,针对选课走班可能引起的结构性缺员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公开招聘、校际流动、跨学科任教、购买服务、退休返聘等办法予以补足配齐。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化,推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办学基础条件攻坚工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确保学校教室在2020年8月底前能够满足选课走班的教学需求。按办学规模合理配置常规实验室、实训室和功能教室,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建设学科教室、心理咨询室、生涯指导规划中心等特色功能教室,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全面发展需求。
大班额化解工程:我省将逐步消除大班额和减少超大规模学校,确保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起,不出现56人以上的大班额。切实控制超大规模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普通高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
考试安全保障条件建设工程: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2020年8月底前完成新建标准化考点,确保省级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标准化考点的数量、设备适应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
此外,在配套改革方面,我省还将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管理平台。